职工退休办事指南
(转自罗定市人社局网站)
一、审批权限
1.申请办理正常退休的,企业职工、干部、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申请人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批;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由申请人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审批。
2.申请办理因伤、病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企业职工、干部、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申请人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经申请人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审批。
二、申办条件
1.正常退休:工作年限满10年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办方式
属于单位管理的参保人员由单位申办人负责申报,失业人员由本人申报。
四、申办资料
1.正常退休
申请时应附下列有效证明材料:
①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
②一寸免冠近期彩照五张。
③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四份。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⑤本人完整档案及档案中最先记载的招工(干)登记表、或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表、或军人应征入伍登记表等资料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的复印件一份。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除提供正常退休相应材料外,档案记载无法体现其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足够的,需另附加其他从事特殊工种有关辅助材料,和个人提前退休申请一份。
3.因病提前退休
除提供正常退休相应材料外,需提供医院的有关证明,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个人提前退休申请一份。
4.申请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须提供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和转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提前退休的申请书。
5.提供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申报补充表或加盖有关印章。
注明:以上资料需附上档案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与原件一致”章和单位公章(失业人员加盖档案挂靠部门的公章):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
五、申办程序
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提出退休申请;提前退休人员应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由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初审后送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其他事项
1.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以虚假材料申报并办理了退休的,一经查实,除追回全部非法所得外,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自收到核定结果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七、经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地址:罗定市龙华西路北,邮政编码:527200,咨询电话:0766-372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