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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储备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 : 2014-05-21 10:45
来源 : 罗定市粮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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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储备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罗定市粮食储备管理中心是罗定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粮食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检查落实粮食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市粮食总量平衡,组织协调做好全市粮食收购、储备计划的落实,并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完善全市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

(三)负责做好各级储备粮的安全保管,确保粮食储得进,保证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

(四)根据省、市政府下达的计划和指令,负责管理我市中央储备粮、特种储备粮及省、市级的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轮换、调销业务以及费用、利息的划拨等工作。

(五)指导和检查城乡粮食供应,帮助做好灾区、水库移民、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促进社会稳定。

(六)指导监督全市粮食系统的财务、内审工作,做好粮食商业、工业统计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七)制订储粮油保管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我市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和总体布局,协同市有关部门做好粮食风险资金的落实、管理和拨付工作;监督检查代储中央、省、市级地方储备粮的库存、质量与安全。

(八)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的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和核查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军队粮油的供应,军粮差价款结算以及军供站、点的维修改造、升级等工作。

(十)负责对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管理及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对原粮食管理储备局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原粮食管理储备局的债权债务,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市粮食储备管理中心核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股长(主任)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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